防城港4名男子越南走私近二千吨废轮胎受审

www.bianguan.net 2014-5-4 12:43:08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防城港1名男子为牟取暴利,组织另外3名男子从越南走私废轮胎1631.2吨入境。29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年底,吴某某(另案处理)开始组织他人从越南走私废轮胎经东兴市红石沟黄屋组的非设关码头“大脚七码头”入境,并用后推车将废轮胎拉运至附近的仓库过驳到货车上,再拉运至国内交货。被告人黄某烈受吴某某的要求,负责联系东兴市兴阳塑料回收公司的“何总”帮保货,由兴阳公司负责提供调拨单证给拉运废轮胎的货车以掩护走私。被告人黄某受吴某某的雇请,带领货车到码头附近的仓库过驳废轮胎在拉运至东兴市铭海兴停车场过磅,并根据磅码单统计保费。被告人黄某伟受吴某某的安排,在防城区水营村路段负责看路望风。 

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3月20日,吴某某组织被告人黄某烈、黄某、黄某伟走私1631.2吨废轮胎入境。 

2012年5月,被告人黄某烈、黄某群与他人合伙出资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开办一家废轮胎加工厂,部分的原料废轮胎由吴某某从越南走私入境的。该厂投产后,被告人黄某烈与吴某某负责联系货源,销售产品。被告人黄某群负责工厂的日常工作。 

2013年3月16日至18日,共有8车次共计252.65吨废轮胎被拉运至该工厂。 

经鉴定,废轮胎属废橡胶,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烈、黄某、黄某伟、黄某群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废轮胎入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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