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东兴口岸今年出入境人员已突破200万人次
- 2026年1-2月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货运量增长13.5%
- “五一”假日氛围感拉满!东兴金滩滨海游持续火热 八方游客逐浪赴约
- 东兴田园八角香料综合产业链产业集群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 坚守岗位护边关,暖心服务过“五一”——东兴边境检查站全力保畅通
- 2025年东兴口岸出入境人员突破900万人次 超去年总量
- 广西首个县级高铁读书驿站落户国门东兴
- 两年了!一条高铁,带动一座边境城市华丽蜕变
- 边兴民富 景美人和
- 信用修复新举措 惠及边民千百户
- 2026年3月23日起,东兴口岸旅客通关有调整!
- 广西东兴口岸今年出入境人员已突破200万人次
- 2026年1-2月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货运量增长13.5%
- 中越边境青年跨境电商交流营在东兴市顺利举行
- 越南有哪些好玩儿的?驻华大使推荐
- 火车学生票新政来啦!东兴市站加开列车提升运力和服务
- 越南宁顺秘境寻踪:从芽庄到美奈到藩切,发现越南南部未被打扰的风景,解锁越南南部的隐秘海岸
- 越南吉婆岛探秘之旅:从喀斯特地貌山林到碧蓝海湾的沉浸体验,解锁越南秘境海岛风光
- 东兴口岸今年出入境人数突破500万
- 越南下龙湾天堂岛又称迪独岛、季托夫岛:解锁下龙湾的宝藏景点,深度体验世界遗产喀斯特地貌海湾地区绝美景色
- ·防城港金花茶原产地示范区获国家通过
- ·民警圩日忙“摆摊” 群众赶圩争“抢购”
- ·防城港利用“天网”破获8起系列入室盗窃案
- ·“独弦琴后继有人了”
- ·三表兄海滩遇险 缉私民警疾驰救援
- ·“天网”紧盯 飞贼难逃
-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电话
- ·用法律为贫弱者撑腰
- ·防城区推行“一村一品”大显成效
- ·防城港市委宣传部组织干部到乡村开展清洁活动
- ·防城港市港口区加强海洋环境整治
- ·东南亚成“十一”旅游热点
- ·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
- ·上思创新推进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
- ·一个办税服务厅荣获“2017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背后
- ·建市20年我市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自治区总工会到防城港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防城港东兴京族人,踩着高跷在海里捕鱼
- ·防城港多景区推出新项目迎接“五一”小长假
- ·绿色生态网豪迈铺开 ——防城港市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综述
- ·防城港市首例自体输血技术成功实施
- ·防城港又到老鸭煲汤时
- ·防城港扶隆乡点线面结合立体推进清洁乡村工作
- ·“对学生的爱是最重要的”
- ·2014年高考在即 防城港4791人报名参加
- ·防城区十万山七星顶旅游度假区已投建1亿元
- ·白浪滩海景如幻
- ·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我市收获颇丰
- ·防城港:九雅华彩传韵东盟 旗袍美女竞风流
- ·周明
两“90后”携手抢夺他人财物一同坐牢
防城港市两个同村的“90后”小伙一起携手,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一带开着无牌照摩托车在路上寻找“致富机会”,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短短一个半月便得手三次,共抢夺他人财物共抢得现金8300元、手机三部和其他物品若干。5月5日两个小伙被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
2013年9月18日晚,苏某强提议,与同村小伙苏某河和伦某强(另案处理)商量到港口区抢包,苏某强的这个建议得到了苏某河和伦某强的同意,当晚,三人开着无牌照摩托车来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海珍路市场,趁人不备,抢走了路人何某的手提包,何某被抢的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约1700元、白色酷派触屏手机一台、银行卡、钥匙等物。经防城港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抢夺酷派手机价值人民币480元。
2013年10月2日晚苏某河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搭乘苏某强来到港口区拥军路,盯上了正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行人徐某,两人趁徐某不注意,迅速抢走徐某的手提包,然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徐某被抢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约6300元、步步高手机一台、墨镜一副、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
同年10月28日晚,苏某强和苏某河又商量到港口区抢包,二人开着摩托车来到港口区鱼峰路,发现被害人裴某提着包和朋友在路上行走,两人如法炮制,迅速抢走裴某的手提包,然后逃走。裴某被抢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约300元、HTC牌手机一台及化妆品等物。经防城港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HTC手机价值人民币1050元。
审理该案的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强、苏某河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抢夺罪罪名成立。归案后,两被告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财物及损失,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加上苏某强、苏某河两人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港口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苏某河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苏某强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